明朝嘉靖年間,在四川巴縣有一個陶秀才,年方弱冠,他是官宦人家的子弟,生得一表人才,白淨秀美。巴縣的人們誇陶秀才是「風姿瀟灑,貌比潘安」,時間一長,陶秀才就有了「小潘安」的美譽。
有一年端午節,巴縣舉行龍舟競賽,陶秀才閑著沒事,也前去看熱鬧。當時有一個美麗的少女李婉兒,跟著她嫂子在樹下一邊休憩,一邊看龍舟比賽。此時陶秀才也走到樹下休息,正好和李婉兒遇見了。
李婉兒是個到了出嫁年紀的姑娘,看見面前的陶秀才玉樹臨風,談吐得體,頓時就對陶秀才產生了愛慕之情。李婉兒一雙眼盯著陶秀才居然看呆了。
此時,李婉兒的嫂子發現了,她拍了一下李婉兒的肩膀,指著陶秀才調侃說:「妹妹,他是陶員外家的公子。妹子你如此花容月貌,和陶公子堪稱是天生一對。你們若是能成親,你可就沒有遺憾了。」
嫂子的調侃,讓李婉兒羞紅了臉,她低頭搓著衣角,微笑著低聲說:「只怕我是紅顏薄命,沒有嫁給陶公子的福氣呀。」當時附近還有很多人,到處都是呐喊聲,因此陶秀才沒有聽到李婉兒和她嫂子的對話,也沒有注意到李婉兒。
當時有一個巡河的士兵王二,正好在附近,李婉兒的話都被王二給聽到了。王二一向垂涎李婉兒的美貌,只是沒有機會接近李婉兒,他覺得這次機會來了。當天晚上,王二假冒陶公子,去敲李婉兒的房門。
「外面是誰在敲門呢?」李姑娘在房間裡問道。「我是陶公子,今天白天姑娘對我一片癡情,我特來報答姑娘垂青。」李婉兒正在思念陶公子,翻來覆去睡不著。聽到之後,非常開心,馬上打開房門,將王二接入房間。
王二進來之後,就和李婉兒同床共枕了。天不亮,王二趁著李婉兒還在睡覺,起身離開走了出去。因此,李婉兒始終沒有看清王二的真實容貌。
不久之後,李婉兒被父母嫁給了鄰村的男子張某。這一天,王二正好路過鄰村,遇見李婉兒的丈夫張某,王二就問張某:「兄弟你要去哪裡啊?」張某回答說:「我要去百里之外的某地探親。」說完二人就分開了。
王二心想張某探親要走一百里路,今天晚上肯定是無法趕回家了。到了晚上,他拿著刀子,來到李婉兒家,抹黑敲開房門到了李婉兒的臥室。李婉兒被雜訊驚醒,王二撒謊說:「我是陶公子,好久不見,特來與你相會。」李婉兒大喜,就沒有抗拒,再次和王二歡好。
不一會兒,忽然外面傳來了敲門聲,原來是李婉兒的丈夫回來了。李婉兒害怕自己「紅杏出牆」的醜事被丈夫發現,急得手足無措。王二對李婉兒說:「你別怕,只管去開門。有事我來應付。」李婉兒戰戰兢兢開了門,果然是他丈夫張某回來了。
張某剛剛進門,就被埋伏在一邊的王二,一刀砍下腦袋。王二撿起腦袋,扔到了李婉兒鄰居家的後菜園裡面。然後一溜煙地跑了。過來一會兒天亮了,張某的家人發現張某被害,頭顱不知去向,李婉兒呆坐一旁哭泣。張家人認定應該是李婉兒夥同姦夫謀害了丈夫,于是將李婉兒押到了巴縣縣衙。
縣令得知後大怒,對李婉兒嚴刑拷打,李婉兒一個弱女子,哪裡挨得住。只好將自己和陶公子偷情的事情,告訴了縣令。縣令馬上派人將陶公子逮到大堂,審問他為何殺人。陶公子哪裡知道王二冒名頂替自己幹了很多壞事,因此自然是一問三不知。
縣令大怒,將陶公子一頓毒打,陶公子被打得皮開肉綻,奄奄一息,只得屈打成招。不過陶公子根本沒有做過,因此無法交代張某的頭顱藏在何方;而張某的頭顱找不到,就無法定案。縣令認為陶公子這是故意在拖延時間,于是不停地派人責打陶公子,逼問張某頭顱的下落。
陶公子被打得實在受不了,就私下對獄卒求情說:「無論張某的頭顱找到與否,我都難逃一死,不如痛快點。我求你幫我找一個人頭顱,假冒是張某的頭顱。我讓我家人送給你一百兩銀子。你意下如何?」
一百兩銀子不是個小數目,獄卒自然是一口答應。回到家之後,獄卒和妻子商量,去哪裡找一個頭顱呢?獄卒的妻子也是個財迷,她對獄卒說:「我弟弟才去世了不久,葬在城外。你趕緊去挖墳取出我弟弟的頭顱,冒充張某的頭顱就好。記得要將頭顱的面部砍爛,否則就露陷了。」
獄卒如言照辦,深夜前往,砍下小舅子的腦袋,冒充「張某」的頭顱,然後埋在了另一個地方。獄卒處理完畢之後,回到監獄,將埋頭顱的地方告訴了陶公子。陶公子當天就對縣令說:「我要招供!」然後說出了埋頭顱的地方。縣令派人去挖果然找到一個頭顱,于是陶公子被定為重罪,擇日處斬,此案也就結案了。
王二聽到陶公子被定為殺人犯之後,非常開心,因為陶公子做了他的替罪羊。王二興沖沖地跑到酒店,要了一壺美酒,幾個小菜,大吃了一頓。酒足飯飽之後,王二回到家中,對妻子說:「你說這事奇不奇怪!明明是我殺了李婉兒的丈夫張某,縣令卻把陶公子判了刑,還有沒有公道?」
正所謂隔牆有耳,此時王二家門外有一個小偷,正想偷東西,無意中聽到了王二的酒後真言。這個小偷曾經受過陶公子的恩惠,于是他直接來到縣衙,將王二的話告訴了縣令,並且說陶公子是冤枉的。
縣令聽了冒出一頭冷汗,趕緊派人去捉拿王二歸案,然後開始審問。王二供認不諱,縣令又問王二:「你行兇之後,將張某的腦袋藏在了哪裡?」「扔進了張某鄰居家的後菜園。」張某回答說。
縣令馬上派人將張某鄰居找過來,問他:「你從實招來,有沒有在後園見到張某的頭顱?」鄰居回答說:「小民的確見到了張某的頭顱,但是我怕因此惹禍,就把頭顱給拿到郊外埋了。」
縣令讓衙役押著鄰居到郊外去找,果然找到了張某的頭顱。此時,問題來了,因為出現了兩個頭顱,一個是張某的,另一個是誰的呢?縣令親自審問陶公子,陶公子回答說:「是我賄賂獄卒,讓獄卒幫我弄到的頭顱,我不知道他是從何處得來?」
縣令接著審問獄卒,獄卒只好招供:「是我上個月去世的小舅子的。」縣令大怒,罵道:「你居然敢糊弄本官!」隨後王二和獄卒都被關入死牢,擇日處斬!而陶公子則被無罪釋放。然後縣令重賞了小偷,因為如果不是小偷,陶公子就會含冤致死,而縣令也就成了糊塗官。
參考資料:《聽訟匯案》